CE認證ROHS認證
FCC證書FCC認證
ISO認證ISO認證
9001體系9001證書
14001證書14001體系
歐盟將在2006年7月1日實施RoHS,屆時使用或含有重金屬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PBB等阻燃劑的電氣電子產品將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
檢測及認證編輯
"認證"一詞的英文原意是一種出具文件的行動。ISO/IEC指南2:1986中對"認證"的定義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證實某一經的產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標準或規范性文件的活動。"舉例來說,對方(供方或賣方)生產的產品甲,第二方(需方或買方)無法判定其品質是否合格,而由第三方來判定。第三方既要對方負責,又要對第二方負責,不偏不倚,出具的要能獲得雙方的信任,這樣的活動就叫做"認證"。
這就是說,第三方的認證活動必須公開、公正、公平,才能有效。這就要求第三方必須有的權力和威信,必須獨立于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須與方和第二方沒有經濟上的利害關系,或者有同等的利害關系,或者有維護雙方權益的義務和責任,才能獲得雙方的充分信任。那么,這個第三方的角色應該由誰來擔當呢?顯然,非國家或莫屬。由國家或的機關直接擔任這個角色,或者由國家或認可的組織去擔任這個角色,這樣的機關或組織就叫做"認證機構"。
檢測機構主要業務編輯
現在,各國的認證機構主要開展如下兩方面的認證業務:
產品品質認證
現代的第三方產品品質認證制度早在1903年發源于英國,是由英國工程標準會(BSI的前身)首創的。
在認證制度產生之前,供方(方)為了推銷其產品,通常采用"產品合格聲明"的方式,來博取顧客(第二方)的信任。這種方式,在當時產品簡單,不需要的檢測手段就可以直觀判別優劣的情況下是可行的。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產品品種日益增多,產品的結構和性能日趨復雜,僅憑買方的知識和經驗很難判斷產品是否符合要求;加之供方的"產品合格聲明"屬于"王婆賣瓜,自賣自夸"的一套,真真假假,魚龍混雜,并不總是可信,這種方式的信譽和作用就逐漸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前述產品品質認證制度也就應運而生。
1971年,ISO成立了"認證會"(CERTICO),1985年,易名為"合格評定會"(CASCO),促進了各國產品品質認證制度的發展。
現在,全世界各國的產品品質認證一般都依據國際標準進行認證。國際標準中的60%是由ISO制定的,20%是由IEC制定的,20%是由其他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也有很多是依據各國自己的國家標準和國外標準進行認證的。
產品品質認證包括合格認證和安全認證兩種。依據標準中的性能要求進行認證叫做合格認證;依據標準中的安全要求進行認證叫做安全認證。前者是自愿的,后者是強制性的。產品品質認證工作,從20世紀30年代后發展很快。到了50年代,所有工業發達國家基本得到普及。第三世界的國家多數在70年代逐步推行。我國是從1981年4月才成立了個認證機構-"中國電子器件質量認證會",雖然起步晚,但起點高,發展快。
品質管理體系認證
這種認證是由西方的品質保證活動發展起來的。
1959年,美國國防部向國防部供應局下屬的企業提出了品質保證要求,要求承包商"應制定和保持與其經營管理、規程相一致的有效的和經濟的品質保證體系","應在實現合同要求的所有領域和過程(例如:設計、研制、制造、加工、裝配、檢驗、試驗、維護、裝箱、儲存和安裝)中充分保證品質",并對品質保證體系規定了兩種統一的模式:**MIL-Q-9858A《品質大綱要求》和**MIL-I-45208《檢驗系統要求》。
承包商要根據這兩個模式編制"品質保證手冊",并有效實施。要對照文件逐步檢查、評定實施情況。這實際上就是現代的第二方品質體系審核的雛形。這種辦法促使承包商進行全面的品質管理,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后來,美工企業的這個經驗很快被其他工業發達國家部門所采用,并逐步推廣到民用工業,在西方各國蓬勃發展起來。
隨著上述品質保證活動的迅速發展,各國的認證機構在進行產品品質認證的時候,逐漸增加了對企業的品質保證體系進行審核的內容,進一步推動了品質保證活動的發展。到了70年代后期,英國一家認證機構BSI(英國標準協會)首先開展了單獨的品質保證體系的認證業務,使品質保證活動由第二方審核發展到第三方認證,受到了各方面的歡迎,更加推動了品質保證活動的迅速發展。
詞條標簽:
組織機構 , 科研機構 , 公司

2011/65/EU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產品范圍: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第9類產品設備;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HBCD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過渡期規定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RoHS 2.0檢測標準2011/65/EU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產品范圍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第9類產品設備;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
2015年6月4日新消息:歐盟頒布RoHS 2.0修訂指令正式將4種有毒有害物質(DEHP、BBP、DBP、DIBP)加入RoHS 2.0管控范圍,加上新增的四種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質共有10種,如下:
a、鉛(Pb)
b、鎘(Cd)
c、汞(Hg)
d、六價鉻(Cr6+)
e、(PBBs)
f、多溴二苯醚(PBDEs)
g、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h、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i、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j、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
3.CE標志要求

ROHS分:1,化學測試 2,整機測試 3,整合 具體費用也不一樣

RoHS10十項簡介
1.鉛(Pb),使用該物質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定劑;
2.鎘(Cd),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開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pcb、觸頭、電池;
3.汞(Hg),()使用該物質的例子:溫控器、傳感器、開關和繼電器、燈泡;
4.六價鉻(Cr6+),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金屬附腐蝕涂層;
5.(PBBs),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多溴二苯醚(PBDEs),使用該物質的例子: 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7.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用作PVC的增塑劑,可用作DBP的代用品,還可用做纖維素樹脂、乙烯基樹脂、橡膠和氯丁橡膠的增塑劑。
8.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主要用作PVC增塑劑,PVC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用作絕緣體如電纜和電線。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電子產品的陶瓷或電容器的電解液
9.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主要與其他增塑劑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電纜、插座、管材、減震器,此外還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膠粘劑、密封劑和印刷油墨。
10.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劑,在電子電氣設備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紡織涂層、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劑和膠粘劑中。
歐盟《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指令的核心內容是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毒害物質,保護環境,提供綠色消費,實現生產和消費兩個領域的滅害化、無害化。
RoHS指令管制之產品項目:
大型家用產品
小型家用產品
IT和遠程通訊設備
消費產品
照明設備
電器和電子工具
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
自動販賣機
http://www.dcsftm.cn